第二季度中心将围绕市局的2010年总体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突出做好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期间畜水产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第二季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动物检疫工作
1、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屠宰行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做好第二季度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屠宰厂监管工作,做好生猪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工作,严把屠宰检疫质量关,做到依法检疫,践行承诺,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厂登记、查证验物,死猪、病猪、老猪、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无免疫耳标的生猪,以及违禁药物超标的生猪,坚决不让进厂;二是积极开展入厂生猪宰前尿液“瘦肉精”检测工作;三是监督运载生猪的车辆按规定消毒;四是规范自身屠宰检疫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五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监督厂方在厂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2、加大检疫监督力度,抓好四体会期间涉及到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重大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逃检、漏检现象发生,杜绝病死害畜产品上市销售。
3、做好第二季度城区产地检疫管理工作以及三县七区产地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4、完成省下达第二季度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5、做好第二季度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县境申报检疫工作,保证进出合肥畜水产品畅通。
(二)强化外来动物产品报验工作
外来动物产品报验公司进肥肉品必须持有“双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瘦肉精、药物残留检测合格证。建立登记、建好档案,真正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安全可追溯”,严把外来肉品质量关。一是各大报验公司对畜产品消费者的质量作出承诺,严格执行报验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经营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合肥市外来猪肉报验监管制度,坚持“双证”报验。三是加大抽样频率,积极做好第二季度周谷堆外来生猪产品报验工作,严禁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外来猪肉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四体会期间外来肉品质量安全。
(三)监测工作
1、做好滨湖新区新实验室的设计、布局、装修等前期准备工作。
2、完成市局下达的第二季度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结果。
3、完成国家、省农业部门下达的第二季度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4、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外来生猪抽样检测力度和频率,进一步加大四体会期间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畜水产品抽样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畜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畜牧防疫工作
1、加大我市春季防疫督查工作,促进我市动物疫病春防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第二季度我市动物强制和计划疫苗的订购、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及动物免疫标识(耳标)、免疫证的组织申报发放工作。
3、做好我市二季度畜牧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汇报工作。
4、做好春季重大动物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五)犬类免疫管理工作
1、二季度是城区宠物狂犬病防疫高峰期,做好疫苗采购、储备、登记、检查、数据录入等有关工作
2、继续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宠物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提高宠物免疫率,切实做好春季狂犬病高发时期防控工作。
3、加大执法力度,监督检查动物诊疗市场和动物交易市场,规范动物免疫行为,防止套取疫苗现象的发生。
4、做好城区指定免疫点狂犬病免疫及动物诊疗指导工作。
(六)水产工作
1、做好我市二季度水产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汇报工作。
2、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水产品检测工作。
3、落实我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七)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1、做好全体检疫人员技术岗位培训。
2、做好实验室检测人员培训。
3、做好动物医院兽医师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培训。
4、做好畜牧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及疫情上报程序等业务培训。
5、做好每月15日中心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日活动。
(八)日常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更新市局网站办公平台信息,继续办好《中心网站》和《中心简报》。
2、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工作。
3、坚持深入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夜晚联系一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4、做好有关咨询,为疫病防控做好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